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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辽宁省高考政策还有哪些新变化?
来源:     2020-06-11

2019年4月,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主要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科目分值的变化。从2021年起辽宁省实施“3+1+2”模式,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选择性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专业选科要求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2021年、2022年,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从2023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等级分分别计入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是明年辽宁省录取仍实行高考志愿考后知分填报。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同时,辽宁省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辽宁省招生的高校会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四是高考加分政策的变化。具体是:


1:从2023年高考起,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2:从2023年高考起,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从2023年高考起,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高考加分政策。


五是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从2022年开始,“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继续实行省统一考试,考试形式和内容不变;取消“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3个专业省统一考试。取消的省统一考试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本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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